最近论坛上出了三朵金花和E神之间合作纠纷的事情,现就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一、爱玉观点。爱玉认为,这个事情是当事人双方独立于爱玉之外的合作纠纷,不是发生在爱玉上的售货纠纷。但爱玉之所以介入,是基于会员发帖求助和道义上的考量,包括此前暂时关闭E神专版,主要为双方调解纠纷、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目前,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双方纠纷已经得到解决,论坛和各位同学一道,都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爱玉人的基本义务。
二、有关说明。
①在同学们围观点评和爱玉介入协调处理后,E神已经全额退款给合作方。
②买家发贴表示,此事已经处理完毕。基于以上两点,爱玉在关闭E神专版2天后,恢复了E神的专版资格。
三、后续调查。在事件基本得到解决后,爱玉认为,这个事情既然已经发到论坛上来,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不再是双方简单的合作纠纷,而是演变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因此,爱玉继续向买家和有关会员做了更加深入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下:
①从买家反馈的证据看,E神道歉信里的辩解,回避主要问题中的关键环节,文过饰非,混淆视听,多是不实之词。
②有会员举报,E神以小礼品为诱饵,鼓励不明真相的会员发贴欢迎,不考虑会员的感受,不顾及论坛的声誉,行为十分不当。
③论坛和广大会员始终在等待E神出面做出一个诚恳的道歉,但是那个道歉贴我们仔细研读以后,发现更多的不是道歉,而是在做辩解。
三、处理决定。这件事情虽然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但是这个事情的发生,已经对爱玉的信誉造成了损害,令会员产生了失望情绪,特别是当事人一方系论坛专版商家,所以,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姑息放过。经爱玉管理人员慎重研究,现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①从本决定之日起,中止E神的专版资格。
②未来一年内不考虑其重新申请的加入专版队伍。
③E神在爱玉所有人气一律清0。
四、后续措施。在大家围观点评过程中,针对个别商家图片PS和神仙照问题,切中了论坛弊病。进而言之,包括近期发生在和田板块的事件,也引发了我们的深入思考,其中一项就是照片问题。对此,我们已经在着手起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家售货图片,并将于近期征求大家意见。今后,不论是谁,只要踩了“红线”,我们都会按照制度来处理。
各位同学,爱玉还处于成长期,走到今天,既充满着大家休闲娱乐、品玉购物的欣喜,也伴随着一路的争争吵吵、风风雨雨。同学们请放心,爱玉不会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我们会把这些磕磕绊绊作为宝贵财富,痛定思痛,革新除弊,让爱玉凝聚更多的玩家和商家。
[公告-教程]关于近期三朵金花和E神合作纠纷的事情的处理决定
查看36835评论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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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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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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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过了,已经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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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LD真的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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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此看来爱玉还可以耍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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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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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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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V5,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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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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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的人经过 但求处理一定要公平公正 不偏卖方不偏买方 以求良好的商业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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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处理,认真负责,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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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不易,支持,没有多少论坛现在能像这样处理了,毕竟论坛的发展和论坛商家还有着直接的关系,故要特别顶一下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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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ytoni 于 2012-3-14 13:24 编辑
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分清楚买卖是买卖,人情是人情,武装自己的翡翠知识。
很多行业都杀熟,自己强大了才能抵抗住所有的诱惑合理做出决定。
不过论坛规范化这点超级支持,鱼龙混杂这不是爱玉网的最终状况,这一点以前闹纠纷的时候爱玉人就申明过,作为网友支持这个主导思想。 -
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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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爱玉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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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解不是解决危机的办法,
就算文笔再好也还是要用事实说话的·
有句话说的是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好好反思下自己做错的·· -
爱玉老大直接面对问题,不逃避,不偏不倚,处理果断,爱玉会越办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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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昏错过了。。。不知道 -
从爱玉人去广卅考察的照片里看到那位仁兄的照片后就感觉到那双眼睛不一般呀、还真让俺看对了呀、、、、、、、、高人呀佩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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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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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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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玉友包括我自已都不知道真正是谁对和谁错、但我还是相信爱玉网团队的决定、我坚信爱玉人是识大局的会站在广大玉友的立场上的、感谢爱玉人和爱玉团队为广大玉友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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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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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_325:}三八出去玩了一趟,错过了这么多啊,一无所知的人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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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7_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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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忙,也没用关注论坛,我又错过什么事了?
E家的镯子我也买过,大家起哄抢的,只能说是什么价钱买什么东西,不要想花千八百的,买一万多的,那是不可能。谁也不是傻子......
在网上买东西,尤其是翡翠和田神马的,一定期望值要放低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
不知道啥事,都看了一遍回帖,只想说老大这个事情做到是正确的,但是完全没上升这么多人夸的地步,因为不是这样的结局,论坛也就从此垮了。用论语一句话说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嘴里的“小人”跟我们今天讲的意思不一样,所以大家就不要跟我抬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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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的了?错过,郁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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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去朋友开的一家港货专营店看过后,觉得有些洗头水有点问题。就和朋友提起了,她说做这个的每100瓶有3到7瓶是假的,别说是洗头水或零食,连婴儿奶粉都有必须最少有3罐夹杂在其中是假的,默认的行规来的。至于此朋友为何那么坦白,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大最好的朋友,至今她仍有几万元当初借去开店的债没还我。各位,看了这些相信大家都会明白个中道理的。真真假假就看你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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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神和金花的事情该爬楼的我都爬完了,也想说两句:
1.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作为两个当事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对自己做的事情都要要负责,只是基本上倾向于金花,我也不是为医神辩护,我认为该各打50大板。
2.在两位当事人合作之初他们是怎样的合作方式,我们局外人都不清楚,就光从金花的描述基本能看出,当初的合作都是信用合作,好像没有合同,一切都是口头上的,医神在利益分配上提出异议,金花可以不接受,在金花要求拆股,医神也可以表示异议,在所购商品没有售出之前要求拆股,这肯定应该是分配商品,不能你说如就如,你说拆就拆,不答应就是欺骗,在商品分配后,医神答应帮金花先售货物,后来说每帮,说实话,帮是道义,不帮,要也有道理。
在事件已经处理完后,我只是说说我的观点 -
支持爱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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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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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过老大的这篇精华帖,可以总结为以下三心:
振奋人心,激动人心,深得人心~~~{:7_333:}
希望爱玉论坛可以切实贯彻这样的政策方针,走出一条健康、平稳及红火的发展之路{:7_317:}{:7_317:}{:7_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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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事实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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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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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_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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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论坛越来越好,给会员一个干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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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ubu 于 2012-3-15 13:44 编辑
总结 : 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做不到,就别轻易答应别人.做人做事,诚信为本. -
写得真是太好了,严重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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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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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大,特别是商家的照片希望论坛能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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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爱玉不久的草民,真的没有想到,爱玉的老大这么给力,曾经在西祠吃过亏,找什么人帮忙都找不到,这里的老大看起来正义很多,让我们平民买家信心十足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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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怎么每次坛子有些什么事都围着一大群人猛抽落水者的,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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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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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乐天伊人 于 2012-3-16 08:36 编辑
想起了朋友的一段经历,朋友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漂泊,打拼,有点小钱的时候,和自己亲戚家的弟弟合伙开了一个麻辣烫店铺,朋友是厨师管做,弟弟和弟媳算账。每天生意络绎不绝,每每月结却都是赔钱,一段时间过去,朋友的积蓄不足,没办法继续负担下去,只好跟弟弟分账后关了店铺,拿回了彼此所剩无几的一点本钱,几日后,弟弟的麻辣烫店红火开张,生意一如既往,却没有继续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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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支持~~不管谁踩红线,绝不姑息~想在论坛做生意,就得实实在在,规规矩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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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的帖要顶,要狂顶,爱玉网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公证,这是我们所希望和期盼看到的,支持老大,支持爱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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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居然才看见这个帖子,一定要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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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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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星期没怎么关注,这又是怎么了?